肇州:“1+1+4”模式 助推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
时间:2023-09-16  来源:肇州县检察院   作者:何其伟     录入:超级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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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州县检察院“1+1+4”模式

助推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

 

2022 以来,肇州县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,立 足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,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,确保检察官 依法、独立、公正履行监督职责,探索构建“1+1+4”工作模式,助推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。

成立一个专门机构立足本院实际,研究制定《肇州县 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》,明确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、人员组成、职能定位等内容。召开 专题会议,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检察长任主任 县委政法委、组织部、人民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 余个相关单位代表为成员的检 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,下设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办公室,按照规定权限、标准、程序开展工作。

建立一项专门制度秉持全面及时保障、防范与救济并  重的理念,研究制定《肇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  员会工作细则》,主要从损害检察官名誉、威胁、侵害检察  官及其近亲属人身、财产安全、妨害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办  案等方面明确检察官权益保障范围,依法为检察官树立一道  “屏障”,为敢于担当、秉公办案的检察官“撑腰鼓劲”,  对于侵害检察官人身安全、造成严重侵害权益事件及时发声,有效保障检察官权益。

落实四项专门机制。一是落实从优待警机制。积极争取  县委县政府的支持,建立因公负伤检察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, 建立牺牲、伤残、特困检察官资助制度;完善检察官体检制  度;对确有困难的检察官及时开展救助帮扶,帮助解决生活  中的困难,传递检察温暖和组织关怀。二是落实部门联动机  制。加强与县公安局、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,对侵害检  察官人身安全的行为、阻碍履职行为及时联合处置。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,配齐科技装备,保障检察官办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,杜绝恶意投诉、暴力抗法等侵害检察官权益行为 发生,为检察官依法履职、公正司法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和坚 强后盾。三是落实容错免责机制。严格界定容错情形,多方 面考察责任追究对象是否具备容错情形,确定予以容错免责 的,在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选拔任用、职级晋升等方面不 受影响;对不实举报、诬告陷害检察官的行为,按程序开展 失实举报澄清工作,为因依法履职且产生不良影响的检察官 澄清正名,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检察官尊严。四是落实宣传 引导机制。印发《检察官维权工作手册》,开展安全防范警 示教育,提升检察官自我防护意识;在龙剑网、公众号、微 博及检察内网,广泛宣传检察官权益保护相关规定,侵犯检 察官权益典型案事例等,积极营造全社会信任、理解支持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