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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战“疫”风采】疫情也阻止不了他办案的脚步

时间:2020-06-15

来源:原创

作者:曾雪峰

录入:张杞圳

审核:辛增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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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​疫情阻止不了办案脚步

--鸡西市麻山区检察院曾雪峰疫情防控时期工作纪实 

 

 
  鸡西市麻山区检察院作为鸡西市最小的基层检察院, 全院只有11人,人员少任务重。作为第一检察部主任、一级员额检察官的曾雪峰就是其中一员,一个勇于担当重任的人。

  疫情要防控办案更须紧“我们办理的田某、于某、王某贩卖毒品的案件还有几天就要到期了,疫情期间也不能外出调取证据,法定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......”疫情防控攻坚期,曾雪峰接到公安机关法治科的电话,经过了解获悉,田某等人涉嫌在境外和国内多地贩卖冰毒,数量巨大,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,还有一些关键证据需要进一步侦查。此刻他考虑的是案件的程序和案件的质量,在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关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的同时,他调取了该案卷宗,仔细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,经过审查发现此案的关键证据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,还有几位关键证人需要取证,如果案件侦查期限届满变更强制措施,将会极大影响下一步的侦查工作计划,影响案件的诉讼,且此案件的取证范围较广、难度较大,又处在疫情期间,侦查工作面临诸多阻碍。面对案件的现实状况,他积极果断与市院案件管理部门、业务办理部门沟通协调,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,最终获得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,为此案件继续依法侦查取证赢得了时间。

  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疫情,曾雪峰勇于克服困难,积极想办法。办案时限是刑事案件的关键,不能等、不能拖,面对即将到期的多起案件,他没有因为疫情将案件停摆,而是在认真审查卷宗材料的基础上,采取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意见书、远程视频提讯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方式,在法定时限内对多起不同罪名的案件提起公诉,在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从宽幅度基础上,提出了确定刑的量刑建议。

  做社会稳定的“保障员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,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,他思考更多的是如何快速、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。他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,建立了疫情刑事案件线索共享机制,针对疫情期间寻衅滋事、哄抬物价、妨害公务以及利用口罩等医用物资诈骗等类型的犯罪,制定提前介入工作方案,及时对此类案件的取证固证进行引导侦查,为案件的快捕、快诉、快判夯实证据基础,为麻山区的经济发展继续做一名社会稳定的“保障员”。

  2020年春天,注定是不平凡的,疫情防控战斗在继续,他将用实际行动依法履职尽责,继续秉持着疫情就是命令、案件就是责任、检徽就是担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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